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8年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18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玩具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3-2014)、《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6675.4-2014),重点对适用3岁以下婴幼儿的电玩具、塑胶玩具、木制玩具、弹射玩具、毛绒玩具等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包括正常使用和可预见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增塑剂和玩具标识(年龄范围和安全警告语)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抽查了3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80批次产品,其中通过互联网购物平台抽查5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检验项目400项次,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项目21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20%,不合格项目发现率5.25%,其中生产领域发现4批次7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发现9批次10项次、互联网购物平台发现3批次4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该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该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从生产领域抽查结果分析,共抽查我市17家玩具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3.3%;在流通领域抽查到标称我市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从流通领域抽查结果分析,在连锁商超抽查产品2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在独立商超抽查产品18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在互联网购物平台抽查产品1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三)从产品类型抽查结果分析,抽查电玩具类产品3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抽查塑胶玩具类产品3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抽查木制玩具类产品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弹射玩具类产品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毛绒玩具类产品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四)从不合格项目抽查结果分析,发现可触及的锐利尖端项目不合格6项次、发现小零件项目不合格4项次、发现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项目不合格3项次、发现材料质量项目不合格2项次、发现小球项目不合格2项次、发现增塑剂项目不合格2项次、发现绳索和弹性绳项目不合格1项次、发现玩具警告标识项目不合格1项次。
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中发现,2批次毛绒玩具产品的材料质量项目不合格,即使用的材料不清洁干净、存在污染。经分析,我局认为造成毛绒玩具类产品此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并不能排除销售者未能保持销售产品质量的责任,亦不能认定必然由生产者造成。我局建议毛绒玩具类产品生产者应对产品采用独立包装避免产品在销售环节被污染,同时销售者亦应采取单独展示样品、独立包装待销产品等措施避免产品被污染。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玩具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2018年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