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该通告称,在安徽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对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2类食品36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13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3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信息:宣城市祥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18-07-14),糖精钠复检检出值为0.50g/kg,标准规定为≤0.15g/kg。复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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