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的博主“美Pi猫娘”被抓了。10月15日,深圳龙岗警方表示,经过一个半月的侦查,博主“美Pi猫娘”售假一案告破,“猫娘”已于今年7月归国自首。这起案件掀开了网红售假江湖里的冰山一角。
导致售假东窗事发的,是网友发现“猫娘”出售假冒韩国某著名品牌的墨镜,多名网友陆续发现“猫娘”销售的巴宝莉、蔡司等品牌产品均为假货。据警方调查,光是假冒眼镜一项,半年内“猫娘”网店营业额就超过了190万元。而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销售假冒商品数额巨大的(超过25万元),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意外,这次“猫娘”板上钉钉要坐牢了。
其实,像“猫娘”这种网络大V利用网红身份制假售假的现象,既不是个例,更不会是绝响。“猫娘”的“生财之道”可以说是大多数网红从意见领袖“转型”为网络电商的一个具体而微的标准模板——“猫娘”2013年注册新浪微博,凭借分享彩妆体验收获了一批粉丝,之后又通过社交平台积累的人气卖着自己的珠宝品牌,然后做起了彩妆、服饰、日化等产品的代购。至案发时,“猫娘”在新浪微博上拥有60万粉丝。
实际上,社交平台利用大V影响力推荐销售产品已经成了时下一种常见的销售模式。网络大V用自己的声誉做背书,的确可以起到很好的促销效果。比如面膜产品,原本普通的面膜经过大V明星的“安利”,就可以一夜爆红,引来无数粉丝争相购买。这种就是典型的粉丝经济。这种模式效果明显,但和其他媒介形式的广告一样,存在虚假宣传可能。像“猫娘”这样的大V则更进一步,干脆卖起了假货,最终把粉丝带进了坑里,把粉丝经济引入了歧途。
所以说,网络大V销售的商品,是包含了其声誉溢价的,而这个声誉可能远超过商品本身的价值。粉丝认账,很大程度上并不是认可产品本身,而是认可你这个人。“猫娘”他们可能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还是置自己的声誉于不顾,最终失去了所有。
大V明星可以假装不明白。但是,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必须明白这个道理,如果遇到这种情形,一定要有较真精神,而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积极举报,让弄虚作假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王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