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6批次,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占比23.91%。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锡林浩特市双山伟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山火锅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067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锡林浩特市双山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山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583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腾龙粉条加工部生产的腾龙手工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654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仁德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331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李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738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锡林浩特市浩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炖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32.6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巴彦淖尔市利广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44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内蒙古通辽市龙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东北水晶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26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内蒙古通辽市龙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鲜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20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巴彦淖尔利广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031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永白淀粉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精制淀粉(白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2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8年12月7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