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商处买到问题产品维权难;代购广告逼真,却被高仿假货蒙骗;给出的商品差评被“悄悄删除”,还被商家骚扰;打开网购软件,跳出的商品都是最近刚搜索过的同类,频遭“大数据杀熟”……类似网购经历你是否也曾遇见?这些防不胜防的套路陷阱,是否困扰你已久?好消息是,它们的“克星”正在来的路上。
8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该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5年时间,历经4次审议、3次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电子商务领域迎来首部综合性法律。全法7章89条内容,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终于有法可依。
微商将要“实体化”运营
近年来,微商称得上是电子商务领域的生力军。面膜、减肥药、化妆品、服装……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已逐渐成为电子商务的新集散地。由于准入门槛低,微商目前尚处在监管“弱侧”,伪劣产品泛滥、售后服务缺失、涉嫌非法传销等问题饱受消费者诟病。
家住金华市区江南的章女士经常从朋友圈里的微商处购买产品,对此深有体会。“前段时间我从一个微商那买了一款面膜,用过一段时间发现实际效果与宣传不符。”她说,上网查询后,才发现找不到这款面膜的具体信息,而且因效果不佳没少被其他网友吐槽。“我回过头再向卖家提出退货,却被对方拉黑。”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由于微商多数没有实体店铺,也没有营业执照、信用担保等,缺乏介入处理的有效抓手。一旦发生纠纷,网络背后的卖家身份、位置较难锁定,对方还可能直接删除买家好友或更换账号,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
部分微商之所以野蛮生长,就是因为责任主体的模糊化令其肆无忌惮。对此,《电子商务法》开出治理良方,首先就把主体确认清楚。执法人员说,条文中明示“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说得更明白些,就是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
微商的主体责任明确后,就适用《电子商务法》所有规定。比如,从依法纳税、主体登记、开具发票,到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按照约定退还押金、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数据安全和交易安全等,一个都不能少。“也就是说,等到明年元旦新法开始实施,在朋友圈里做商品转卖的个人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微商将进入相对‘实体化’的运营阶段,这有助于业态规范,也便于部门监管和执法、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经营监管处处长周丞说。
删除差评最高可罚50万元
网购时先参考买家评价再决定是否下单,是多数消费者的习惯。然而,部分电商为了自家产品“有面子”,想方设法摆脱差评,干扰消费者知情权。
“那些通过返还红包来请求买家删差评的,其实算是比较好的电商了。有些素质差的卖家,我给他差评,不仅自己偷偷删了,更过分的还会寄一些比较晦气的包裹过来,甚至还遇到过疯狂打骚扰电话的。这些报复手段很难掌握直接证据,遇到了也没招。”说到网购评价经历,市民姚女士吐槽。
从中反映出的是,“威胁成本”太低纵容了卖家任性删差评。如果店家被平台封店,完全可以重开一个,所以不少电商并不在乎和消费者“死磕”。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水元琦说,《电子商务法》实施后这一局面将得到扭转。根据该法处罚,“未向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可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
除了恶意删差评,还有的电商通过利诱刷好评。针对这一现象,《电子商务法》也明确电商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新法规定,电商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点可以说是对准了电商领域存在较为普遍的刷单现象。”水元琦说。
据了解,金华市曾于去年查处全省首例跨境刷单案。今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区丰亭东路附近查处一家帮电商刷单的网络科技公司,光一个月的网络刷单流水就将近千万元。“不实评价不仅会误导消费者,更会扰乱线上市场秩序。《电子商务法》重拳打击不实评价、恶意炒信等行为,有助于建设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电商市场生态环境,为网购消费者撑起一把‘安全伞’。”水元琦说。
平台责任更明确
针对不久前郑州空姐、温州女孩乘坐网约车遇害等恶性事件,许多市民关心网约车平台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对此,《电子商务法》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可处5万~200万元罚款。
此外,多款日常生活中常用的App也将受制于《电子商务法》规范自身行为。比如最近在线预订酒店及共享单车等服务暴露出来的押金退还问题,《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商平台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且应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违反规定者或面临5万~50万元罚款。用户较为关注的“支付宝转错账”责任承担问题,也被写入《电子商务法》。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确认转账)前,应当仔细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收款人、转账金额等完整信息。若支付指令发生错误,支付平台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纠正,否则造成用户损失的,支付平台应承担赔偿责任。
金华市提前“热身”抓规范
“金华市在电子商务领域具有先发优势,《电子商务法》对从业者的规范化运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该法实施前做好‘热身’,让从业者和消费者尽早接触了解这部法律,提前适应并善用新规则放大各方红利。”周丞说,在“双11”购物节到来前,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金华市电商经营者进行一次新法普及,通过对标查漏补缺实现长效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