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1类133批次样品,合格130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含餐饮具)106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具);豆制品7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7批次、饮料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嘉信商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宝鸡市渭滨区新生老巷子餐厅使用的泡馍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凤翔县恒源新城思涵新口味饺子馆使用的方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渭滨区、凤翔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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