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成员。
调整后,联席会议由中央宣传部、高法院、高检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统计局、中科院、国防科工局、林草局、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贸促会等2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国务院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知识产权报通讯员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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