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西安灞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某品牌化妆品市场管理人员发现灞桥区周家坡村一处民房内存储、销售假冒该品牌的化妆品。公安浐灞分局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在该民房内查获大量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
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从广州厂家购买上述品牌的假冒化妆品,以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批发给西安市各销售网点。2017年5月至9月,何某某通过大肆批发销售假冒化妆品,销售金额206万余元,查获的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市场价值454万余元。查获扣押在案的化妆品上的标识,与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标识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经灞桥区法院审理查明,何某某销售的上述品牌的化妆品,正规厂家出厂价格为80元至200元不等,何某某销售假冒化妆品的价格为8元左右,显然低于合理成本价格。经五个小时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灞桥区法院对此案的公开审理,彰显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保护注册商标商家合法权益的决心,努力为大西安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办案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品牌化妆品时,应仔细辨别注册商标的基本标识,不要贪图低价而上当受骗。
记者:金明刚、李怡松 通讯员:成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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