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全新的《外观设计法》在以色列正式生效。
这部新的法律取代了于1924年就已经实施的旧版《外观设计条例》。而下文将着重介绍下这部新法律所带来的重大改变:
新的法律用涉及到新颖性和个性特征的累积性要求(cumulativerequirement)取代了此前有关新颖性或原创性的可替代性要求(alternativerequirement)。
在新法生效后所提交的已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将延长至25年(此前法律规定的是18年),上述保护期自该外观设计申请于以色列提交之日起开始计算。
新的法律用涉及到绝对新颖性(absolutenovelty)的要求取代了此前有关局部新颖性(localnovelty)的要求。
根据其中的某些规定,具有新颖性与个性特征的外观设计可能会作为未注册外观设计来获得保护。凭借这种未注册外观设计权,其所有人将能够在3年的时间里阻止他人对该外观设计进行仿制以制造出用于商业用途的类似产品。
如果在以色列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前或者该申请优先权日前的12个月内,外观设计的所有人或者(以合法手段或者非法手段)从该所有人处得到有关外观设计信息的第三方对外公开了这个外观设计,那么这个举动并不会构成“在先公开(priorpublication)”
针对侵权行为,新的法律规定了最高达10万以色列新锡克尔(约合2.7万美元)的法定损害赔偿金。在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时,法院需要考虑到下列因素:侵权的范围、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原告一方所遭受到的实际损害(由法院进行评估)等。
已注册外观设计的所有人可以要求海关根据正规的流程来查扣涉嫌侵权的货物。但是这个条款并不适用于那些用于个人用途的进口货物。
根据新的法律,如果有人在未获得已注册外观设计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故意对该外观设计进行仿制,那么其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新的法律用了一整章节的内容阐释了有关国际申请的规定,从而为以色列加入《海牙协定》铺平了道路。
尽管以色列尚未加入《海牙协定》,但是人们仍可以通过《海牙协定》这个途径来确定申请的优先权日。
在申请人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后,以色列专利局将在其网站上迅速公开该待决申请(一般是在每周二就会对外公开)。与旧法相比,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这是因为根据此前的法律,这种待决申请会在其申请日后的2年中一直处于保密状态。此外,据说申请人还可以要求延期公开外观设计最长达6个月。
申请人可以提交多个外观设计申请,但是每个申请都会有一个不同的编号。而且,以色列专利局将会针对每一个外观设计收取相应的申请费用。此外,专利局将会一次性审查完所有的外观设计。
综上所述,新的法律将会以一种与以往不同的方式来为外观设计所有人(特别是以色列本地人士)的外观设计权提供保障。(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