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1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159批次,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6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李规珍牛肉摊经营的“牛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6-5),磺胺类(总量)║2816.7μg/kg║≤100μg/kg,检验机构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玉林市玉州区水盛林蔬菜经营部经营的“红辣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6-12),镉(以Cd计)║0.073mg/kg║≤0.05mg/kg,检验机构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北流市百川副食店经营的“前腿肉(猪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6-5),磺胺类(总量)║59412.6μg/kg║≤100μg/kg,检验机构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陆川县大桥镇黄三超市经营的“鸡蛋”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6-3),氟苯尼考║1.7μg/kg║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博白县凤山镇和谐佰信超市经营的“红米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6-11),镉(以Cd计)║0.085mg/kg║≤0.05mg/kg,检验机构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玉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本地土鸡”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6-5),氯霉素║2.18μg/kg║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经营者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