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质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8年度茂名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第二季度对茂名市辖区内66家企业生产的5类共71批次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40%。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一、共抽查日用消费品类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二、共抽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类13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
三、共抽查工业生产资料类25家企业生产25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四、共抽查农业生产资料类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五、共抽查食品相关产品类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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