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2018年4-6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五区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和乳制品专项抽检。全市共抽检了十八大类,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盐共147批次,经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4%。
不合格产品具体为:①从佛山市高明区虾大叔美食馆抽检的小龙虾(生),检出禁用药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含量为1.12μg/kg;②从佛山三水绿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绿湖温泉度假酒店抽检的鸡肉(生),检出禁用药物氯霉素含量为0.70μg/kg;③从佛山三水绿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绿湖温泉度假酒店抽检的虾(生),检出禁用药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含量为1.19μg/kg。
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该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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