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通报2018年沈阳市第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监督抽查产品包括工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4大类47种916批次产品,平均合格率为95.6%。其中,抽查木制家具120批次,合格107批次,合格率为89.2%。
本次依据《2018年沈阳市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对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软硬质覆面)、甲醛含量、重金属含量项目进行了检验。
木工要求,是根据产品中使用人造板的情况而设定的一个质量要求,是木家具产品中的一个重要检验项目。国家标准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家具中的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要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对人造板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不仅能减少板材中有害气体的释放,还可以有效隔绝空气中的潮气,防止或延迟家具变形、开裂或发霉。本次监督抽查有8批次木制家具产品木工要求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不理解和工艺规范设置不合理。
甲醛释放量是关系到人身健康安全的重要的检验项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甲醛释放量应≤1.5mg/L。本次监督抽查有8批次木制家具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木制家具表面理化性能检验包括耐液性、耐湿热、耐干热、附着力、耐磨、抗冲击、耐香烟灼烧等项目。本次监督抽查有3批次木制家具产品耐香烟灼烧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4批次木制家具产品附着力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2018年沈阳市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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