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度丽水食品安全信息第5期(食品安全检测信息专刊五)》,丽水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234家餐饮服务单位的自泡酒、大米、一次性餐饮具等5类576批次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567批次,合格率为98.4%。
本次抽检了自泡酒、大米、面点、海产品(水产品)、一次性餐饮具5类产品,检测项目有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相关指标。经杭州普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一次性餐饮具、自泡酒、大米3类产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110批次面点中有4批次不合格,其中3批次检出甜蜜素、1批次检出甜蜜素和糖精钠;121批次海产品(水产品)中有5批次不合格,其中1批次检出铝超标,4批次检出镉超标。
对于抽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相关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面点、海产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测力度和检测频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把原料进货关,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盛夏季节,气温持续走高,由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而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将进入高发期、多发期。丽水市食安办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A、B等级或监督信息公示为“笑脸”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就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若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2018年上半年丽水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结果不合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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