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当前案件积压的问题,巴西专利局(BRPTO)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根据该项目,BRPTO会向申请人提供一份预审查意见通知书。这份审查通知书不包含任何由审查员所提出的主张、异议或者驳回意见,而只是会提供在其他管辖区(主要是美国、欧洲与日本)进行审查时所使用的、主要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
随后,申请人会针对这个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使自己的巴西申请内容与在其他国家递交的权利要求相一致。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发出这种预审查意见通知书并不是意味着要越过常规的审查程序。因此,申请人将可以利用更多的机会来为自己的申请进行辩护。
BRPTO在一份公告中表示会继续开展这个试点项目,并认为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例如,在收到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申请人们已经放弃了大约22%的申请。此外,有56%的意见答复书中包含了与在欧洲或美国提交的文件内容相一致的权利要求书。
巴西专利局并没有对时限作出任何规定,因此在BRPTO决定取消该项目之前,这个预审查试点项目将会一直开展下去。应该注意的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的所有申请都可以根据上述预审查项目而收到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
此外,人们还要注意到下列有关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规定:
申请人需要在公开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的60天内递交意见答复书;
如果申请人未能按照规定进行答复,那么其申请将会失效并且其无法再向BRPTO提起上诉;
申请人可以选择多种方式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
如果申请人希望根据在其他国家所提交的申请对权利要求进行修订,那么其必须遵守巴西国内的规定(即,不允许扩大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编译自:www.monda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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