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9期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次共抽检105批次食用农产品,其中包括禽畜肉及副产品26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11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1批次;鲜蛋5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36批次,全部合格;水果27批次,全部合格。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由怀远县黄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蚌埠华润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测值为2.0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由王刚供货、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店销售的扁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值为270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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