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部分中小学饭堂的四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共2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66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86批次、食用油33批次、食用农产品89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餐饮食品2批次:1.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饭堂自行消毒的碗(餐具),在50cm2餐具面积中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大肠菌群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大信学校饭堂自行消毒的餐盘(餐具),在50cm2餐具面积中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大肠菌群不得检出的要求。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产品及涉及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食品安全、严控风险。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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