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的普及为文学创作开辟了一片新的平台,网络文学已成为数字出版产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截至2017年12月,国内45家重点网络文学网站上原创作品总量近1700万部,签约作品达132.7万部;其中,2017年新增原创作品近234万部,新增签约作品22万部。此前大热的《琅琊榜》《花千骨》等由网络文学改编的影视作品更是印证了网络文学强大的“吸金力”。然而,在火热的表象背后,这一新兴产业上空挥之不去的盗版“阴霾”,正不断侵蚀着网络写手们的合法权益和创作热情。
由于网络盗版侵权成本低、传播快、维权难,网络文学成了盗版“重灾区”。据艾瑞咨询计算,2016年盗版给网络文学带来的损失达79.8亿元,其中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50.2亿元。
打击网络文学侵权,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近期,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就对一起非法获取网络小说资源的侵犯著作权案提起公诉。
涉案网站名叫“青豆小说网”,原为被告人杨某所有。杨某在网站上传可免费阅读的小说资源来吸引网络流量,并引入广告商投放广告,从中收取费用。2014年9月,赵某和沐某出资买下了“青豆小说网”,并雇用杨某继续维护该网站。平时由赵某负责对外沟通、接收广告,杨某、沐某负责更新小说、刊登广告以及日常维护等。由于他们上传了大量未得到授权的小说资源,时常会收到著作方要求“马上停止侵权”的警告邮件。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会删除相关作品的链接,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继续上传小说资源牟利。直到2015年9月,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长宁警方报案。
经鉴定,“青豆小说网”非法获取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独占传播权并发布在“中文起点网”的小说共计556部,并将上述小说用于网上传播,获取广告费11.5万余元。2015年12月,赵某在网吧被民警抓获,沐某投案自首,而杨某一直在逃。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7月,赵某、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2018年1月,杨某于河南省被当地民警抓获。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此案后,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杨某依法提起公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盗版侵权的手段呈现出隐蔽化和虚拟化的发展趋势。如另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中,被告人何某租赁海外服务器运行抓取软件,擅自抓取、复制600余部未经授权的文字作品在网上传播,并在网页内刊登广告获取收益,非法营利数额达19万余元。
长宁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侦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取证,监督取证程序的合法有效。取证过程中出现了涉案网站的相关侵权链接已无法打开的特殊情况,最终通过“互联网档案馆”网站访问涉案网站多个历史档案,成功固定下载原网址内电子书共计1300余本,保证了案件质量。
在该案侵权网站海外服务器缺乏鉴定条件的情况下,检察官就何某获取电子书资源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讯问。在证据面前,何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由于该案件被侵权的版权权利人较多,非法经营数额较高,被告人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当前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仍面临严峻挑战,政府机构、网络作家、原创网站以及行业组织都在从不同层面推动建立网络版权保护机制。长宁区检察院将加大查处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推动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为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