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1期)。本期公布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其中,肉制品合格43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是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和铬(以Cr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显示,标称新疆永升嘉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嘉轩”孜然味牛肉(酱卤肉制品)样品被检出铅(以Pb计)、铬(以Cr计)项目不合格。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此公告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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