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36号。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局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20类食品24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此次抽检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1批次、蜂产品5批次、糕点5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肉制品12批次、乳制品9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农产品14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10批次、饮料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
据通告,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核查处置,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宁城北果丰水果商行销售标称张云果业生产的贡桔,丙溴磷检出值为1.12mg/kg,标准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西宁市城北区百香水果批发部销售的皇帝柑,丙溴磷检出值为1.93mg/kg,标准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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