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1日发布通知,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下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
通知明确,经过三年的时间,在重点城市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具体目标包括,一是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事业单位达到100家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小微企业1000家以上。二是形成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PCT申请不低于10件。三是打造5家以上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或者持有的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100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知识产权交易量年均增幅20%以上。四是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办案量年均增幅20%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的企业每年不低于100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分。
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比如,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鼓励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在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方面,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推动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等。在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链条方面,支持专业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托管,加大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力度等。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2亿元,2018年安排1.5亿元,剩余资金以后年度考核通过后拨付。城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财政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提出申报的城市开展竞争性评审,确定城市予以支持。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1个城市,计划单列市不占所在省名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优先。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将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核拨后续支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