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0期总第131期)》。信息显示,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类食品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
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马山县加芳江边粉厂生产的“江边鲜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7,规格:5k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
(二)南宁市江南南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美哆哆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邻美拾米粉”样品(商标:桂邻美拾+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9,规格:125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6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三)扶绥县东门镇利国米粉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3,规格:5k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MPN/g,标准规定为≤2.3MPN/g。
(四)隆安县华新米粉厂生产的“华新鲜湿米粉(切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2,规格:1k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
(五)钦州市钦南区建兴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食用小麦淀粉调制鲜湿米粉(非即食)”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6,规格:5k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
(六)江州区德盛米粉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7,规格:5k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
(七)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振文米粉加工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切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7,规格:5kg/包),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6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
以上样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