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青岛4月2日讯(记者徐顺顺)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食盐监督抽检,其中,3款海盐被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涉及碘含量超标。
据悉,本次共抽检195批次,其中合格192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8.46%,不合格项目为碘含量、水分、氯化钠。
记者从不合格名单看到,位于山东省青岛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扬州路西、梅山路南的青岛盐海制盐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青岛天然海盐,检出碘含量为10mg/kg,而根据规定,食盐中的碘含量应小于5mg/kg,碘含量严重超标。
山东省食药监局指出,本次未将标签项目纳入监督抽检的范围,但发现部分样品标签标注存在瑕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有关规定。
山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约谈了相关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食盐生产企业,责令相关企业依法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不合格原因,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采取整改措施,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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