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段时间以来,山西省太原市中院执行局加大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力度,近日,该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知识产权案。
太原中院执行法官利用午饭时间有利于查找被执行人的时机,采取执行法官加司法警察模式,借助执行信息化系统,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调度功能,对侵害商标权、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判决义务的靳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拘留后,经过教育开导,靳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慑于强制执行的威力,在被羁押2小时后即履行了付款义务,并承诺以后不再出售假冒商品,一定合规合法经营。(通讯员段兆胜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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