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大姚县的“纳苏”品牌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称:“唯品会,请别以公益之名和‘妈妈制造’卖抄袭的原创彝绣!”文章认为,目前唯品会网站销售的“吉祥”羌绣记事本,是抄袭“纳苏”于2015年1月推出的“如意”彝绣记事本。
拿唯品会上的“吉祥”笔记本的图片,与“纳苏”如意笔记本的图片进行比较,客观地说,两者之间的差别,类似于把“康师傅”改成“康帅博”、把“云南山泉”改成“云滇山泉”,如果不将两份设计图片摆在一起仔细分辨,很难断定哪个设计涉嫌抄袭。
作为媒体,对于两种外形如此类似的商品,是不是抄袭,是谁抄袭谁,我们无法判定。我们仅以常识判断,这当中,肯定有蹊跷。
“纳苏”品牌创始人樊志勇的介绍中,“如意”彝绣记事本早在2015年便已推出,唯品会“唯爱工坊”(唯品会独家打造的自营特色电商公益平台)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妈妈制造”(公益项目)推出的“吉祥”羌绣记事本则晚于“纳苏”的设计。
如果我们能允许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那么“纳苏”品牌可能就危在旦夕了,因为“纳苏”品牌的销售平台,与唯品会这样的大平台相比,根本不具任何优势。
一个品牌的消亡,可以亡于没有创新力、可以亡于对市场把握不到位,甚至,可以亡于资金链的断裂乃至品牌自身的内耗,但这些都是市场选择,而不是亡于抄袭等违背法律和市场规律等行为。
目前来看,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并不乐观。抄书、抄游戏、抄剧本、抄产品外观等屡见不鲜。就在不久前,腾讯上线了一款产品叫做腾讯立知的APP,被指抄袭,随后“立知”被下线。
本来,抄袭行为应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现状是,人人都知道抄袭是“老鼠”,但只是人人喊骂,很多时候“老鼠”堂而皇之地过街,不伤分毫。
说到这,想必读者都可以列举一些涉嫌抄袭的企业,其中,更不乏一些规模超大的企业,有些抄袭者,甚至称自己的行为是“微创新”,丝毫不以自己的“老鼠”身份为耻。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对抄袭的行为露出牙齿了。抄袭乱象,应当从具体事例抓起,无论抄袭者企业多大,无论抄袭者对被抄袭者带来的影响多小,一旦判定为抄袭,便应重典责之,并对其行为进行曝光。
回到此次纠纷,若最终真的判定为抄袭。即便抄袭者因为抄袭获利不多,监管部门也应当考虑其背后,我们急需壮大“中国智造”的大背景,考虑到其背后,民族品牌(无论是彝绣、羌绣)创业维艰,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抄袭者以及利益相关方给予应有的惩罚,给予被抄袭者应有的补偿,以维护公平与正义,维护“中国智造”“中国创造”之尊严。
如此一来,久而久之,抄袭歪风肯定会得到遏制。
此外,唯品会称对此次纠纷“很重视”,不过,直至昨日晚间,被指“抄袭”的产品“吉祥”羌绣记事本,仍在唯品会平台上有售,并且没有任何相关提示。无论如何,我们会继续关注此次纠纷,尽媒体应有之责任。
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