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电影明星和运动员可以在工作室或体育场的日常工作之外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他们的形象可以用于从代言和赞助到产品销售等各种商业活动,同时还可用于时尚品牌和杂志的有关活动中。
Marketwatch网站公布的报告显示,一般情况下,签约名人与股价上涨有关,同时会使销售额增长4%。在香奈儿(Chanel)于2003年与演员妮可.基德曼(NicoleKidman)签订协议来推广五号香水系列后,其香水的全球销量增长了30%。
大多数企业而言,使用名人的照片或者签名来宣传其业务是一件非常有诱惑力的事情,但是如果在没有充分考虑名人的“形象权”(imageright)的情况下使用其照片或者签名可能会招致诸多法律问题。
形象权是个人的专有权,包括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其姓名、外形、签名或标语的权利。形象权也被称为“人格权”或“公开权”。这一概念源于每个人都应该能够控制自己的角色如何被商业化这一想法。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大部分国家(特别是德国和法国)在内的许多管辖区都具有完善的“公开权”。
英国的情况有些复杂。根据英国的法律,如果名人反对将其形象用于商业目的,他们必须从各种侵权原因中选择合适的原因,如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或者违反保密规定、广告标准要求或数据保护的诉讼。诉讼原因各式各样,人们希望通过立法形成一个完善的形象或者公开权,以便为那些想要保护自己权益的名人以及想要使用名人形象的企业提供明确的指导。
有关名人现在可以采取的保护其“形象权”的不同方法,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如果企业正在考虑使用某种形式的名人代言,则其应考虑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讨论其中的一些细节。
如果名人的形象不受版权保护怎么办?即使企业通过合法手段从摄影师或网站购买了名人的照片,或者如果该照片是在公共领域(或免费使用),则该企业首先需要获得该名人的许可。这是因为购买照片只能解决版权问题,因为该名人可能会以企业使用其形象的行为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对该企业提起诉讼。
商标保护被认为是名人通过将其形象用于商业目的来赚钱并防止他人擅自使用商标的最实用的方法。商标是用于辨认特定企业或个人拥有的产品、服务或者品牌的标识、文字、短语或标签。大卫(David)和维多利亚.贝克汉姆(VictoriaBeckham)均将其名字注册为商标,杰斯(Jay-Z)和碧昂斯的孩子布鲁.艾薇(BlueIvy)和鲁米(Rumi)也将其名字注册为商标。如果企业在未经名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名人的名字,则该企业可能会被追究商标侵权责任,因此企业在使用此类商标前,务必对此进行检查。
假冒是一种损害名人声誉的行为。当名人形象被错误地展示出来表示其认可某一特定产品、服务或品牌时,这一点特别重要。在2012年,服装零售商Topshop出售了带有蕾哈娜(Rihanna)形象的T恤。这张照片是一位独立摄影师在制作一段音乐视频时拍摄的。虽然Topshop从该照片摄影师处获得了使用这张照片的许可,但Topshop没有获得蕾哈娜在其T恤上使用该照片的许可,蕾哈娜起诉该公司并获得胜诉,因为在未经蕾哈娜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形象是一种假冒行为。
总结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如此,英国法律并没有承认“形象权”。在英国,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形象并不一定是侵权行为。相反,法院会考虑所涉及的具体形象、名人之前和现在的商业关系以及他们的声誉。此外,产品可能仅仅被视为“载体”。例如带有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BenedictCumberbatch)名字和照片的海报和咖啡杯可以简单地被视为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的海报或咖啡杯,而不是由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亲自授权或认可的某一特定来源的公司制作的海报或咖啡杯。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在使用名人形象之前,应咨询律师以确保适当的尽职调查并评估此做法的风险。当出售带有受版权保护照片的产品时,这也是一条很好的建议,即使这些产品不带有可识别的人物或名人。花时间考虑形象权看似很复杂,但是从长远来看,此举能够节省大量时间和花费。(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