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次抽检16类食品1330批次样品,不合格5批次。
其中,餐饮食品6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489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8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8批次,全部合格;酒类62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4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5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8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0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04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3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4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61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33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88批次,全部合格。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庆市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宜园分店经销的安徽徽酿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皖河(生产日期/批号:2014/3/19),氰化物(以HCN计)检出值为14mg/L。标准规定为≤8mg/L。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黄山市金状元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城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9/19),酒精度检出值为7.7%vol,标准规定为≥9%vol。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淮北市环球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北十年窖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8/18),酒精度检出值为43.8%vol,标准规定为45-47%vol。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怀远县优山美地土特产专营店经销的怀远五岔调味品厂生产的福坛(紫砂坛)(生产日期/批号:2017/8/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4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宁国市新锐乡味源食品经营部经销的宁国市新拓乡味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笋制梅干菜(生产日期/批号:2017/9/28),山梨酸复检检出值为0.027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复检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酒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