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康帅傅”“雷碧”“脉劫”……这些雷人的“山寨品牌”通过做文字游戏、打擦边球的方式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正规品牌的权益,在生活中屡见不鲜。
2017年以来,陕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打击“侵权”和“假冒”的工作中,不手软、不退缩,特别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以后,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单位、市场、经营场所等6.1万余户次,查处案件1万余起,移送司法或相关部门案件97起,涉案金额0.33亿元,取缔非法生产企业或窝点60个。
全省法院受理“侵权”、“假冒”案件190起结案率95.78%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共立侵权假冒案件1007起,其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94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9人,移送起诉281人。
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88件143人,起诉131件217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7件43人,起诉22件27人。
各级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90件,其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4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156件,审结案件182件,惩处犯罪分子235人,结案率95.78%。
打击假冒伪劣形势严峻出现向农村转移趋势
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商务厅副厅长王运林说,虽然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侵权假冒的土壤尚未根除,互联网和农村市场问题仍较突出。利用互联网跨区域违法犯罪快速增长,制假售假呈现出区域碎片化、分工精细化、交易信息化、行为组织化的特征。互联网时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式,给传统的执法监管模式提出了新挑战。”
他说,随着这几年大中城市专项整治和打击力度加强,假冒伪劣出现了向广大农村转移的趋势。加工假劣商品的“黑作坊”、“黑窝点”多藏身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一些在城市无法藏身的问题商品,在农村市场上明目张胆的销售,“娃恰恰”、“康帅傅”等仿冒商品层出不穷。一些假农药、假化肥等农资产品的案例也常见于报端。
专家:《实施意见》特色突出重视以法治手段打击假冒伪劣
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说,总体来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了国务院相关文件的精神,又充分结合了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际,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对于推进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深入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见》眼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体系化建设,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的手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他说,其中,全文41处提及“执法”,通过推进执法协作与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执法监管信息化、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执法能力提升等五大核心举措切实保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
王思锋说,全文十六个方面42项主要任务全部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确保政策落实,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明确提出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内部监控。坚持疏堵结合、打扶并举,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互联网+”,提升产品质量,培育自主品牌,全面提升“中国制造”的市场竞争力。(记者熊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