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0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綦江区凤溢食品超市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6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渝北空港店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检出值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市万州区刘氏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24μg/kg。比标准规定(不得超出100μg/kg)高1.24倍。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