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月8日,受德国一家企业的委托,来自北京的张树华律师特意将一块写有“维权卫士打假先锋”的牌匾送到了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感谢他们及时打假维权,为德国这家公司挽回了损失。
这事还要从去年12月25日说起。
当天,两名举报人赶到缙云县市监局稽查大队办公室,现场举报缙云县东方镇的某工厂正在大量造假,侵犯了德国“STIHL”商标专用权。
成立于1926年的斯蒂尔(STIHL)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链锯制造商之一,该公司的产品是动力锯领域的世界级知名品牌。公司总部全称德国安德烈·斯蒂尔股份两合公司,“STIHL”正是其旗下核心品牌。
接到举报后,缙云县市监局稽查大队立即组织人员,与缙云县公安局和东方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一道,进行了实地调查。
涉事的工厂位于东方镇和壶镇镇之间的一条老路上。联合行动组进入生产车间和仓库后,当场查获假冒了“STIHL”商标的成品链锯400余箱,共计6000多条,包装箱1万余只。经现场初步估算,涉案价值高达150万元人民币。
在证据面前,涉事工厂的老板苏某积极配合了执法,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执法人员介绍,涉事工厂本身就是个生产链条的企业,各类执照齐全。不过,为了牟取暴利,他们自行生产了“STIHL”品牌的LOGO钢印模具及仿制外包装,并对外销售。
“如果这批假冒成品流入中国市场,对我们公司的名誉、口碑、品质都将会是‘毁灭性’的,损失更是不可预估。缙云方面的部署和行动能如此迅速,及时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全公司上下都表示感谢。”作为德国安德烈·斯蒂尔股份两合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张树华律师告诉记者,电锯启动时是超高速旋转的,正因为如此,低品质的,不按照严格标准生产的链锯,在使用的过程中极有可能会发生断裂,对人员造成伤害。因此,假冒产品对于“STIHL”的影响很大。
“我们公司认为缙云在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中,行动迅速、部署得当、措施有力,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这块牌匾代表了公司由衷的谢意。”张树华说道。
目前,涉假的产品已经被扣留,并且,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