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焦作市工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8月对焦作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家用纺织品、箱包类产品质量开展抽样检测,并于9月5日向被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标称的生产单位寄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部分商品标称生产单位因地址不祥等原因,抽检结果通知书无法送达。根据《河南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公示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于9月28日对抽检结果无法送达的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60日。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焦作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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