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570批次,抽检合格样品56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兰州恒美时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95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城关区佛慈大街沙坪村金域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莲花菜,甲基异柳磷检出值为0.054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城关区佛慈大街沙坪村金域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黄海宁蔬菜摊销售的毛芹,毒死蜱检出值为0.7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冯立亭蔬菜摊销售的西芹,甲拌磷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兰州家洋世纪华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小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城关区雁滩路惠惠粮油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1.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七里河区乐丰超市销售的毛芹,毒死蜱检出值为7.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甘肃多乐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3月1日之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省局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