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侵犯商业秘密往往没有影视剧里描述的那般“光怪陆离”,员工跳槽“顺”走“老东家”的客户信息、货源情报和管理诀窍,便属于侵犯商业秘密。11月30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成都知识产权犯罪的一个新趋势: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逐年上升,2017年以来全市受理商业秘密审查起诉案件3件16人,同比上升200%。
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在全国范围占比高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近年来,成都高科技企业日益增多,企业间人员流动增大,侵犯商业秘密罪也逐年上升。”成都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成建称,“2017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商业秘密审查起诉案件3件16人,同比上升200%。”
单看案件数量虽不大,但放到全国范围来看,却不然。“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去年全国法院审结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40件。”成都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杨隽透露,“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在司法认定和办理上都有一定难点,但企业的保护需求和诉求却很大。”“目前成都正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球500强企业成都就有接近300家。”杨隽称,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目前,受案初期如有涉及,检察机关都会提前介入。”
假冒食品等危害民生类犯罪高发
舌尖上的安全直接关系民生,“假冒食品等危害民生类犯罪呈高发趋势。”孙成建称,“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黑作坊通过翻包、灌装、加工制作白酒、面粉等食品类犯罪较多。”“被告人往往既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也无基本的消毒工序,以非常低廉的价格采购原料后,粗糙加工,销往各地,危害群众生命健康。”
对此,成都检察机关依法加大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及时性和严厉性,加大了司法保护力度。杨隽介绍,彭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侵犯欧盟著名面粉品牌假冒注册商标案获有罪判决,成都市检察院同龙泉驿区检察院联合办理的假洋酒案获全球第二大葡萄酒和烈酒集团——保乐力加集团专程赠牌感谢。
此外,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渠道提供文学作品、电影电视、游戏外挂等行为的网络侵犯著作权已成为当前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要手段;涉及国际品牌、国外企业商标权案件也在逐年上升,商品零售业成为了销假制假犯罪的高发区。
探索:建专业办案团队和模式
“知识产权检察业务具有专业性、复杂性的特点,但在传统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模式中,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与其他普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并开展工作,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成都市检察院率先在副省级城市检察院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团队。杨隽称,“上下两级院配备了强大的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并积极与知识产权专业团队及高校合作。”
办案模式方面,成都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了知识产权“三合一”办案模式,集惩治、监督、保护、预防、教育为一体,并在全国首创了知识产权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跟踪指导监督,提升案件质量。2017年以来,成都市两级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81件182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97件238人。“受案件数保持两位数增长。”
同时,检察机关还走进了高新软件创业园、龙泉驿经济开发区、郫都菁蓉小镇等地,分类调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加大司法服务力度。“龙泉驿区检察院成立了派驻经开区知识产权检察室,青白江区检察院也即将成立派驻自贸区检察室即,高新区检察院腾讯众创空间(成都)知识产权检察官工作室亦稳步筹备,郫都区检察院正积极对接全省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杨隽说道,“成都正在积极建设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附:成都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轻之国度”、“轻之文库”网侵犯著作权案
2007年3月以来,林某某在网站上创建“轻之国度”论坛,在“轻之国度”论坛上发布日本原著未经授权轻小说提升论坛人气,吸引广告商前来投放广告牟取利益。马某负责整理发布“轻之国度”论坛中的轻小说并投放广告牟取利益,张某负责发布小说的中文翻译以及电子书录入的组织管理工作。经查,上述网站未经权利人授权,非法发布日本原著文学作品共计3491部,共收取广告费279223.6元,其中林某某获利231273.6元,马某获利47950元。
2015年11月10日,林某某、马某、张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成都市双流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2月,成都市双流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
龙泉驿区假冒生产制造世界名酒案
2014年底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陈某租赁位于龙泉驿区大面洪河的房屋作为制假作坊,生产假冒芝华士、百龄坛、轩尼诗、皇家礼炮等数十种品牌洋酒,后通过物流的方式销售到全国各地。2016年10月12日,公安机关在上述窝点查获假冒洋酒成品1954瓶,鉴定价值为30余万元,各种洋酒空瓶3552瓶、商标标贴59132张、瓶盖及盖套7426个。
龙泉驿区检察院公诉人针对辩护人及被告人提出的系列焦点问题,当庭示证,一一回应了辩护意见。最终,起诉书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被法庭予以采纳并获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0元;被告人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喻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记者邓童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