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蜂产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25大类食品23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30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商丘市睢阳区仟百秋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宁陵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7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河南奥克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奥克九宝鸡精,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鹤壁市淇滨区王焜鹏超市销售的标称鹤壁市汉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蜂蜜,果糖和葡萄糖检出值为48.9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6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4.洛阳咪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二十八谷散(其他方便食品),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4000,21000,26000,25000,24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巩义市城区大光明副食批零部销售的标称巩义市焱美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21.33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6.济源市梨林镇好客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蒜香青豆(油炸类炒货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7.宁陵县万客隆超市一店销售的标称民权县胡集乡国豫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贡麻花(油炸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8.扶沟县宇湘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谷蒜香嘴巴,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8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9.扶沟县宇湘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天然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8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0.扶沟县豫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龙虾,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1.扶沟县珊珊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皇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1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2.扶沟县珊珊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樱桃丸子,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4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3.扶沟县珊珊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豆腐串,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4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4.扶沟鑫航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调味面制食品(炫彩小汤丸),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3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5.扶沟张振兴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大黄鱼(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6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6.扶沟县天勤食品厂生产的2批次土豆丝,霉菌检出值分别为20000CFU/g、1300CFU/g,标准规定均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7.扶沟县天勤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香菇丝,霉菌检出值为15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8.河南省虞城县寿星炒货厂生产的1批次寿星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9.开封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开封市惠民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贡酥白芝麻片,霉菌检出值为4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0.濮阳市胜利西路红磨坊蛋糕世界电厂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红磨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烘烤糕点(紫薯麦脆皮),霉菌检出值为27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1.平顶山市富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0348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2.河南南阳宛城区恒运面粉厂生产的2批次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分别为1195μg/kg、1114μg/kg,标准规定均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3.汝南县绿叶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高筋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39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4.鹿邑县豫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0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5.西华县万果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莲花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油条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2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鹤壁、濮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巩义、鹿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