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7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结果,共抽取全区51家企业生产的51批次产品,合格产品50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96%。
本次抽查主要以《CCGF306.3-2015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南宁群硕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追爱”TDR010Z型电动自行车(2017-07-27)样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整车质量、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绝缘性能。承检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市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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