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六朝居”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来到芜湖中院,分别将印有“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热情周到高效服务”的两面锦旗送到芜湖中院民三庭徐胡龙法官的手中。
“六朝居老面馆”是芜湖本地著名餐饮品牌,在本地享有较高声誉和广泛知名度,“六朝居”注册商标的市场价值达300余万元。2015年王金玉与陈雪根就“六朝居”商标权的归属产生争议,遂诉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本案因涉及到鉴定、评估等复杂的程序,一审审理周期较长。一审判决作出后,陈雪根不服向芜湖中院提起上诉,2017年8月二审立案后,承办法官主动查阅原审卷宗,梳理相关案件事实,考虑到“六朝居”商标权的价值和影响力,认为从诉讼效率以及双方利益角度出发,该案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调解,和则双赢。本着“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原则,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充分考虑双方利益,提出各种可行的调解方案,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调解从午后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多钟,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一场可能会引发其他纠纷甚至会对“六朝居老面馆”品牌本身的发展带来损害的案件,就这样圆满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均表示,这起案件的诉讼给他们彼此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所幸在芜湖中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解决了纠纷。他们对本案的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对中院法官司法为民、认真履职、努力追求最佳办案效果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因而相约到芜湖中院赠送锦旗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一个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向法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充分展示了承办法官过硬的业务素质、高超的调解技巧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情怀。
近年来,芜湖市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逐年递增态势,芜湖中院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和规范作用,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最大程度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有效服务了芜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叶起胜丁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