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11月9日在广州表示,要尽快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并重视借鉴和吸收国际经验,积极进行本土化改造。
当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协办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讨会在广州举行,陶凯元在会上作上述表示。
陶凯元表示,在知识产权领域,当前民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探讨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确定与司法保护间的科学合理关系,构建以充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的侵权赔偿制度,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任务与使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究(广东)基地”,率先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探索。
陶凯元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调研和司法实践应当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要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确定知识产权价值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借助市场力量,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价值评估机制。二是要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原则。确保司法确定的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科学、合理、权威,确保法律严格执行,确保真实反映各类知识产权的真正价值,为权利人提供充分的司法救济。
陶凯元提出,下一步开展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研究,一要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尽快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二要重视借鉴和吸收国际经验,积极进行本土化改造。三要继续充分发挥基地的平台作用,锻造市场价值研究的前沿中心并辐射带动全国。
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界以及相关部门的代表百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就如何破解“赔偿难”问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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