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40-2014)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流通、食品餐饮环节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57批,抽检产品含粮食加工品、植物油、豆制品、肉制品等品种;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53批次,不合格的样品4批次。
食品抽检不合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