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润发”起诉一家“山寨大润发”案件告一段落,被告一方发出口头通知:停止侵权行为,同意赔偿10万元并不再上诉。但有媒体记者以加盟商身份联系之前授权给本地“山寨大润发”的上海总部时,对方称只要符合条件,“山寨超市”仍然可以继续开。
刚刚被罚,却丝毫不知收敛,原因在于一些傍名牌企业即使是被罚多次也仍然有利可图。比如“山寨大润发”虽然被罚款了10万元,但一个月就能通过山寨品牌赚回来。据报道,这种山寨大润发超市的年利润约为200万元,违法成本远远低于非法所得,不法商家自然难以收手。
“山寨”和“李鬼”横行,不仅仅存在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这些山寨企业生产与出售的山寨产品还往往存在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山寨品牌不仅严重侵犯了正版品牌的权益,还诱导、欺诈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山寨产品还会让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当侵权牟利变得容易,还有多少人静得下心来进行创新、创造?李逵快饿死,李鬼却吃撑,长此以往,会形成怎样混乱的市场生态就可想而知了。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被侵权的知名企业虽然积极打假、维权,但却收效甚微。比如娃哈哈集团于1991年成立打假办,每年投入近千万元,但仍然是国内被“山寨”最多的食品企业。而“大润发”与“大润发惠民”、“中国黄金”与“中国老牌黄金”、“兰黛佳人”与“雅诗兰黛”、“ZARA”与“ZAZA”、“益达口香糖”与“益达牙膏”……一些山寨品牌甚至公然与正版品牌叫板。李逵面对李鬼感到无力,源于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判赔数额低、诉讼举证难等诸多现实因素。
对此,不仅需要监管者加强对山寨品牌的查处力度,更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要让对山寨者的处罚只是在“挠痒痒”,只有加大山寨者的侵权成本、违法成本,让他们得不偿失,才能对山寨行为、傍名牌现象进行有力打击,才能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才能达到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