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清远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2017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通告称,根据清远市重点品种食品监测抽检工作方案,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大米、湿面条、馒头、包子、油条、禽畜肉、熟肉制品、新鲜蔬菜、淡水鱼、液态乳、食用植物油共7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英德市英红镇云岭酒楼2017年6月24日购进的竹百鲤鱼,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8.9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英德市英红镇云岭酒楼2017年6月24日购进的鳊鱼,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2.7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深圳市家宜多实业有限公司阳山百货商场2017年6月27日购进的草鱼,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连南瑶族自治县君凰饭庄2017年7月5日购进的草鱼,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0.8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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