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2017年10月16日消息,2017年第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全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定配眼镜产品,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等标准的要求,对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镜片基准点的厚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架外观质量、装配质量、镜片表面质量、配装眼镜的光透射性能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博山国利眼镜店、滨州市滨城区华东眼镜店、济宁市明俊眼镜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
2017年第3批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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