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6日讯记者今日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计划,对9类食品245批次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有238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7%。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水果制品、糖果及饮料等。其中,糕点24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19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27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90批次,不合格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食糖10批次、水果制品21批次、粮食加工品47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
昆明市呈贡金林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嘉迪利牌土佬爹五香瓜子(150克/袋),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19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昆明兰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营养蛋糕(100克/个),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为208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100。
四川绵竹市绵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绵源牌壹斤多二两酒(600ml/瓶),检出酒精度为35.2%vol,食品标示检验值应为49.0~51.0%vol。
保山市腾冲县粮油贸易总公司酒厂生产的腾粮牌腾越老烧酒(400ml/瓶),检出三氯蔗糖0.0196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昆明山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帮牌麻辣凤翅(40克/袋),检出菌落总数为140000CFU/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80000CFU/g。
施甸县康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鸭湖牌油炸肉(400g/盒),检出菌落总数490000CFU/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80000CFU/g。
罗平县金板桥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鑫金板桥牌金板桥山泉饮用山泉水(18.9L/桶),检出耗氧量(以O2计)为11.3mg/L,食品安全标准规定≤2.0mg/L。
云南省食药监局表示,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昆明市、保山市、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货物、下架停止销售、停止生产、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