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以下简称“秋交会”)于9月27日至29日举行,这里既是新一年大剧集中亮相的机会,又是业内人士为整个行业问诊把脉的场合。在昨日的开幕论坛上,“论影视著作权纠纷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就成为了业内人士和专家们探讨的重点话题。
在影视大IP继续盛行的当下,著作权的归属无疑意味着名和利,因此相关纠纷时有发生。从去年底的热播剧《锦绣未央》涉嫌抄袭200多本小说,到今年3月份伴随着《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热播,原著小说被控抄袭名为大风刮过创作的《桃花债》,作者唐七一直背负着抄袭的恶名;随后,《楚乔传》也被指抄袭《九州缥缈录》和《斛珠夫人》;8月,匪我思存又抛出猛料:指责流潋紫的网络小说《甄嬛传》和《如懿传》均涉嫌抄袭自己的作品……但影视著作权纠纷大多沦为舆论风暴。
2014年,琼瑶诉于正抄袭,最终琼瑶胜诉并获赔500万;2015年,王小平和蒋胜男就《芈月传》“总编剧”头衔归属对簿公堂,最终王小平胜诉。即便是像琼瑶和郑晓龙团队如此有影响力的业内大咖,都觉得打这场官司耗费心力。相比之下,维权成本太高,侵权成本又太低,绝大多数作家依然处于弱势。
从法院的角度看,认定周期长、细节繁琐、标准不统一等也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难度所在。比如新的《著作权法》明确提出,著作权的保护要言及表达,而不言及思想,也不言及工艺、过程,以及数学的这些概念等。编剧汪海林在论坛上就指出,这样的规定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是会有很多问题,“什么东西属于思想,什么属于表达,我想起来在琼瑶诉于正案里,我是琼瑶的专家组组员,我记得当时法官再三问我一个问题,你认为这段内容是不是思想?我当时不能够理解这个问题的含义,如果说这是表达,就可以准确地判定是一个抄袭。我如果在思想问题上跟他们探讨半天,可能没有切入到真正的法庭关心的问题。”在汪海林看来,无论法律条文规定得如何细化,从业人员更需要的是道德自觉。“于正不到一星期就把500万打过来了,但是他到现在都没有道歉,道歉为什么很重要?因为他不道歉,他的粉丝就认为他没有错,只是输掉了官司。”
北京晨报记者冯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