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广东省质监局对陶瓷坐便器(节水型)和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陶瓷坐便器(节水型)产品,经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5%。不合格项目涉及水封深度、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封回复、坐便器用水效率等级、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水箱安全水位等6个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6952-2005《卫生陶瓷》、GB26730-2011《卫生洁具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及洁具机架》、GB25502-2010《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卫生陶瓷的水封深度、水封表面面积、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固体物排放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坐便器水封回复、便器配套要求、排水管道输送特性(仅节水型检验此项)、水箱安全水位、坐便器用水效率等级、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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