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9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8批次,方便食品31批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共抽检粮食加工品9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8批次,方便食品31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甘肃宁县盛雪面粉厂生产的小麦粉,过氧化苯甲酰检出值为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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