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抽检计划,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的1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一般乳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糖、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其他食品、散装熟食,共400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样品397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9.3%。
本次抽检蔬菜制品4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糖41批次,不合格1批次;散装熟食50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8批次,调味品19批次,肉制品71批次,一般乳制品72批次,蛋制品23批次,蜂产品13批次,特殊医学配方用途食品1批次,其他食品4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增城区朱村伟业商店销售的标识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锦桂果蔬腌制厂2017年3月21日生产、规格为250克/包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8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食糖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华盛隆商场销售的标识为广州市琪福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日生产(分装)、规格为400克/瓶的琪福粗砂糖,色值检出值为168IU,标准规定为≤150IU;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散装熟食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海珠区罗必伦熟食店销售的标识为海珠区石榴岗台涌市场2017年5月9日供货的散装海带,检出沙门氏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监督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消费者在选购、存储和加工制作食品时,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适用人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