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罐头、蔬菜制品、酒类、调味品、食糖、蜂产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检测随机抽样39批次,38批次产品合格,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莒县龙山供销社合作社新宇超市出售的桂圆,有异味、霉变及虫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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