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和《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5月8日—19日,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潜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在王场、高石碑、积玉口辖区内开展了2017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公布包括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调味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共9大类合计25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速冻食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潜江市河中和购物广场王场店销售的广州市熊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云峻城”奶黄荷花卷,糖精钠检出值0.02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潜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场监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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