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4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44批次。
不合格样品5批次,分别为:
1.饮料1批次,山西怡源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弱碱性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肉制品4批次,分别为长治市金威超市有限公司城南店和长治市金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两个批次标称长子县恒绿农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溢金长子猪头肉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分别为1.5×105(CFU/g)、1.3×106(CFU/g),标准值为80000(CFU/g);长子县恒绿农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溢金长子猪头肉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104(MPN/100g),标准值为≤150(MPN/100g);沃尔玛(山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晋中安宁街分店销售的标称晋中市仲义康畜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扒猪脸(卤制品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检出值为0.117g/kg,标准值为≤0.075g/kg。检验机构均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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