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等4类食品9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为:糕点22批次,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8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0批次、调味品1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户县亨利达食品厂销售生产的6kg/袋井龙锅巴(麻辣),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104CFU/g,1.7×104CFU/g,9.4×103CFU/g,1.5×104CFU/g,2.0×104CFU/g。标准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宝鸡啊旗香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400g/袋麻辣麻花,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104CFU/g,1.6×104CFU/g,1.1×104CFU/g,1.8×104CFU/g,1.3×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据通告,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宝鸡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宝鸡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